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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一张名为“调整后长春市行政区划图”。1995年7月6晶,长春的政区有了重大的变化:撤销长春市郊区,设立绿园区;撤销双阳县,设立长春双阳区。
1800年,清政府设长春厅。全境划分恒裕,抚安,沐德,怀惠四乡,政区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。1810年,增设农安乡。
1889年,长春厅升格为府,同时将农安乡升为农安县。1910年,将洒德,怀惠两乡合并,设德惠县。
1913年,长春府改为长春县,并把城郊的21个乡镇合并,改划为5个区。
从1932年开始,长春改称“新京特别市”。长春县,双阳县,通阳县的一引起乡镇划为伪“新京特别市”。1943年,政区面积为938平方公里。
1954年9月27晶,吉林省人民政论从吉林市迁到长春,长春成为吉林省省会城市。
1957,长春市原有的4个农村区合并为郊区,原箕区与南关区合并,称南关区;原头道沟区与宽城区合并,称宽城区;原八里堡街与二道河子区合并,称二道河子区;朝阳区不变。
1958年,原由公主岭专区所辖的双阳,九台,德惠,农安,榆树5个县,划入了长春市,长春市实行市带县政区体制。8年后,德惠专区成立,5个县划归德惠专区。1969年,德惠专区撤销,长春市恢复市带县政区体制。
到1999年末,长春市共有6个区,3个市,1个县,幅员18881平方公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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